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屈哨兵

  市教育局副局长:江 东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 奋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 强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子鸣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学军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华山鹰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是:966722或2691522

教育局简介: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和全国五大中心城市之一,辖10个行政区和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广州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以“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为主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成功举办了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实现城市跨越目标,城市文明形象、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成为一线城市中最具幸福感的城市之一。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迈上万亿元台阶,达到10,60448亿元,同比增长13%;来源于广州地区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348亿元,同比增长261%,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7265亿元,同比增长242%。

广州教育底蕴深厚,书院星罗棋布,名校云集,书香浓郁,文脉凝聚,广州长期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了与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目前,全市有幼儿园1532所,在园幼儿3427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51所,在校生12191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18所,在校生5273人;普通高中128所,在校生177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92所(含技工学校),在校生2437万人;市属普通高等学校8所,在校生802万人;职业技术培训机构411所,全国、全省社区教育实验区9个。

学前教育:

广州各区、县级市按照“广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超过98%,毛入园率达17253%。学前教育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初步实现了以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为核心的园际互动、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制定了《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努力形成社会合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新格局。

义务教育: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广州市建立了完善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整合教育资源,扩增学校用地,调整学校规模,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显著提高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一是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广州市政府将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纳入十大民生工程,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强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学校建设,覆盖率达到793%。二是制定《广州市中小学校舍2009—2011年安全工程规划方案》,与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1752亿元,其中区、县级市投入1339亿元,市本级投入346亿元,其他资金067亿元,加固改造校舍2307万平方米,重建校舍601万平方米。三是深入实施“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由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番禺等区分别对口帮扶花都、增城、从化、白云、萝岗、南沙,并推选100所优质中小学校以“一对一”形式直接对口扶持相对薄弱学校,有效提升了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四是制定教育资源下乡计划,制定广州市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在资源供给、师资培训、对口帮扶等方面通过信息技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带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020-37627943。

广东省教育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邮政编码:510030。

广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7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厅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5名,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主任督学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

扩展资料:

广东省教育厅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

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各部门电话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1、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8372,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30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70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229,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教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98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58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500。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参考资料:

办事窗口-政务公开-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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